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廣州市審計局對廣州港南沙國際汽車物流產業園汽車滾裝碼頭工程項進行了跟蹤審計調查。該項目由廣州港海嘉汽車碼頭公司負責投資建設。我單位于2017年11月29日收到廣州市審計局送達的《專項審計調查報告》(穗審投調報〔2017〕12號)。審計組對該項目的投資進度完成情況、建設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等進行了客觀公正的評價,同時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審計意見和建議。廣州港海嘉汽車碼頭公司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分析,并采取相關措施進行了整改?,F將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如下:
一、已整改的問題
㈠ 工程建設管理方面
廣州港海嘉汽車碼頭公司多報投資完成額471.33萬元。
整改方式:加強管理。以往按照當月預計累計完成工程量上報,現改為按照經監理單位和業主確認的完成工程量上報,截止到2018年2月份上報數與實際數完全一致。
㈡ 財務管理方面
已完成投資的19 059.96萬元未按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要求進行會計核算。
整改方式:調整會計科目。廣州港海嘉汽車碼頭有限公司已對本工程項目進行了獨立核算,設置了明細科目,對工程項目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進行準確、完整歸集核算,如實反映項目的建設情況。
特此公告
廣州港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